2023 年 5 月 9 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商标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根 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公布之新闻稿,大家可能会注意到修正的重点包 括:1.增订商标注册申请案的加速审查机制;2.建立商标代理人管理 机制及保护既有商标从业人员的工作权益;3.简化商标权人受海关通 知进行侵权认定的程序;4.增订适格的申请人主体;5.明确特定情形 使用他人商标,可以主张合理使用。而本所在今年 3 月所分享「2023 年台湾商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重点一次看」一文所提到的废除异议 程序、新增「复审及争议审议」章节等均未出现在三读通过的「商标 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中,该等修正内容是否在立法院院会都没有通过?
其实今年行政院所提出之商标法修正案共有 2 个,一个提案编号为「20 政 10032156」,另一个提案编号为「20 政 10032155」。 5 月 9日立法院三读通过者为提案编号「20 政 10032156」之商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除修正前述之内容外,该修正草案中仍保有异议制度。至于本所三月所分享之商标法修正草案重点则系提案编号「20 政 10032155」之商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该草案目前进度仍处于「一读(委员会待审)」,尚需要等待立法院三读,大家所关心的商标法争议制度才会转变为删除异议,并改采对审制。
由于修正草案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后,仍需移送总统及行政院,经总统公布后始能生效。而法律经总统公布后亦非立即生效,若系自公布或发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 3 日起发生效力;若系法规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该特定日起发生效力。因此,对于近日之商标法修正草案通过,尚无须担心台湾商标法制度已产生重大改变。本所亦会持续关注提案编号「20 政 10032155」之修正草案之进展,以即时提供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