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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扩大实施「检索早期确认计划」

2016-09-12
欧洲专利局(EPO)自2014年7月起开始实施「检索早期确认计划」(Early Certainty from Search,ECfS),目的是希望在申请案提出后6个月内发出检索报告及可专利性书面意见,优先完成已开始审查的案件再审查新案,并在检索意见结果为可授予专利时尽快核准。

ECfS计划实施2年以来,积案已大幅减少,并达成6个月内发出检索报告的预定目标。为再进一步改善时效性,自今(2016)年起,EPO更加精简专利申请案的其他程序,将该计划延伸到审查和异议阶段,目标是将授予专利的时间缩短到审查程序开始后平均12个月之内。

自今年7月1日起,在审查方面,在开始实体审查至少2个月之前,EPO将通知申请人预定审查日期,如果申请人在审查程序开始前撤回申请案,或者申请案不受理、或视为撤回时,则退还申请人全部审查费(之前只退75%);另外,申请案如在发出首次审查意见通知后撤回,则退一半审查费。

在异议程序方面,对于未涉及特殊法律问题的案件,EPO希望将审查时程由现行26个月缩短至15个月,过去一年来,等待发首次通知的异议案件积案数亦减少约75%;为了达到此目标,EPO自今年7月1日起,已在现行法律架构下,修订异议程序的作业流程,加快发出再审查结果通知,使当事人有较多时间申复及为口头审理程序作准备。

未来EPO将进一步简化程序,以缩短审查时程、充分运用审查人力,以及改善质量和时效性,目标是在2020年前达成6个月内发出检索结果和审查意见,以及平均12个月内完成审查、15个月内完成一般异议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