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類型 | 起訴法院 | 管轄權歸屬 |
非商業事件(但與商業事件相牽連) | 商業法院 | 如非專屬於其他法院管轄,且與商業事件相牽連之非商業訴訟事件,可由商業法院管轄。(商業事件法第2條第4項) |
非商業事件 | 商業法院 | 由商業法院移送,且移送裁定對受移送法院有羈束力,當事人或關係人亦不得對其聲明不服。(商業事件審理法第4條第1項、第4項) 最高法院不得以商業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裁判。(商業事件審理法第72條) |
商業事件 (起訴後縮減請求) |
商業法院 | 仍屬商業法院管轄,不因請求之減縮或其他變更而受影響。(商業事件審理法第3條第1項) |
商業事件 | 普通法院 | 由普通法院移送商業法院。 如移送聲請被駁回,不得聲明不服(但做成移送裁定者,得聲明不服,商業事件審理法第5條第3項) 移送裁定確定後,對商業法院有羈束力。(商業事件審理法第5條第5項) 普通法院如以做成本案終局裁判,不得再行移送,亦不得以違背專屬管轄而廢棄(商業事件審理法第5條第2項、第6項) |
假日專線
唐R. 0958-882-197
陳R. 0935-545-157
張R. 0939-157-626
余R. 0913-88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