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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評析】「麟洋配」東京奧運羽球賽「決勝點圖」的商標解析

2021-09-14 商標組
  

         2021年的7月31日,我國台灣羽球男雙王齊麟李洋組合的「麟洋配」,在2020東京奧運羽球男雙決賽,以直落2之姿擊敗中國李俊慧劉雨辰組合,奪下台灣奧運羽球項目歷史的第一面金牌,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最後一球的界內認定得分,該「決勝點」經網友創意聯想,設計為「Taiwan in」圖樣,廣受民眾喜愛,在各大社群網站瘋狂流傳,蔚為一時風潮,相似設計的口罩、衣服瞬間火紅爆點人氣,連陳時中部長都戴著「Taiwan硬啦」口罩開記者會,嗅到無窮商機的人,立即申請相似設計的商標,引起大眾熱烈討論,甚至商標審查機關即智慧財產局在其臉書平台提出相關說明,我們在經過這段時間的沉澱,整合相關媒體及官方意見,針對現有「決勝點」圖樣的商標申請案,分析商標的審查、商標與著作權等,讓我們關心時事的同時,也避免被時事糾纏。
 
  • 「決勝點」圖是商標,還是著作?
    1. 」是由鷹眼系統回放,藉由電腦模擬球的飛行軌跡判斷落點,最後呈現出來的「決勝點」圖。(本圖轉載自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4435-taiwan-badminton-hawk-eye-in-2020-tokyo-olympics;截圖自愛爾達體育家族)
    2. 「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為商標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圖形可以申請商標,或是將圖形與文字組合申請。
    3. 「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為著作權法第3條定義說明,且於同法第5條例示有「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等著作,圖形之創作當為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4. 「決勝點」圖是商標嗎?商標應具有識別性(使消費者可以認識而藉以區別的可能性),乃商標係於商業行為中,使消費者藉以區別之用,而「決勝點」圖僅為單純表示比賽中有無出界,不足以使消費者認識而可區辨商品/服務的來源,恐因欠缺識別性而無法註冊。
    5. 「決勝點」圖是著作嗎?著作,為人類的創作產物,經由人的創意呈現的結果,而「決勝點」圖為電腦AI的系統數據分析,無人的創意摻和其內(欠缺原創性),更非人類的創作,自非屬圖形著作。
    6. 綜上,「決勝點」圖在行銷的商業行為中,無法使消費者區辨,難做為商標使用,除非有大量的行銷事實,及具有高知名度,可證明消費者已為認識且能藉以區別不同商品/服務來源,始有機會註冊,另「決勝點」圖為單純事實表達,無人類的創意,非屬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除非加入創意設計,才有可能成為圖形著作,例如以下討論的「」、「」等「決勝點梗圖」。
  • 「決勝點梗圖」商標申請情況整理,以完稿時的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登錄之商標資料為查詢。
    1. 以表格方式呈現,方便了解與比較。
      商標圖樣 申請人 申請案號 申請日 指定商品及類別
      張博明
      張博成
      110054588 110/08/01 21:杯子…
      24:毛巾…
      25:T恤、帽子、襪子…
      楊哲一 110055907 110/08/05 18:背包、手提袋…
      25:T恤、帽子、襪子、運動鞋…
      28:羽毛球、球拍、運動用具…
      110055906
       
    2. 我們看見兩商標申請人分別於8月1日、8月5日申請,而麟洋配是在7月31日奪金,短短的時間內即提出商標申請,這嗅覺的靈敏令人望塵莫及。
    3. 上表的「決勝點梗圖」,皆將球場的界線做為T的意思,加上aiwan文字命名為「Taiwan」的設計,以及球的落點灰點或黑點,不同的是顏色、字體及其他文字的差別。
    4. 另外,可自官網呈現資料發現楊哲一之申請案(以下稱討論商標二)為快軌案,而快軌案是符合審查方設定條件(電子申請、官方規範商品/服務名稱、線上繳費),可縮短審查時間,估計較一般案縮短1.5個月,但不影響案件的准駁審查,請勿誤會為一定通過而較早註冊,可否註冊仍須經官方審查為斷。
  • 上述商標核准的可能性
    1. 官方臉書意見:流行的文字及圖樣,因為已經被廣泛使用,是無法具備指示特定來源功能的,建議申請商標千萬不要趕流行喔。
    2. 自8月4日的華視新聞、8月5日的蘋果新聞及至今許多的網誌評論,都圍繞著有無識別性的准駁考量:
      1. 圖樣中有TAIWAN,可否申請商標:依官方106年4月11日的商標法令解釋內文,「含有地名的商標,如果經過設計後具有識別性,也有可能取得註冊,但是商標圖樣中有可能使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的不具識別性部分,因不能單獨主張權利,申請人應聲明該部分不在專用」意即核准的條件有經設計後具有識別性應聲明TAIWAN不專用二者,故以TAIWAN為商標名稱條件(字串相同)查詢現有註冊案,就有4700餘筆(截至完稿時),在衣服商品查有「」、「」、「」等有效註冊商標案(註冊號依序為1376845、1889768、1986807),皆為單純的TAIWAN加圖為整體設計,令消費者就整體設計產生印象,非僅記憶TAIWAN,而藉整體設計予以區別商品來源、不同品牌商標。然,補充說明依「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辦法,若「商標圖樣中不具識別性部分具體明確,商標權範圍不及於該等部分並無疑義者,即無須聲明不專用」,亦可發現有含TAIWAN字串商標未有聲明不專用,是有無須聲明不專用,仍須就個案而論,在於該不具識別性部分是否具體、明確而定。
      2. 流行用語或流行新概念,不具有識別性:依「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辦法,「流行用語,依消費者的認知,為流行新概念,不會認為其為指示及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識別標識,不具有識別性」,乃商標的基本功能在於消費者可藉由商標進行區別來源,流行的語詞或圖形,已成為大眾廣泛認知的特定概念,不宜由特定人取得商標專用權,除了不具識別性爭議外,尚可衍伸討論商標法的立法目的,商標權的保障,不可妨害市場公平競爭,因商標專用權的取得,代表「特定商標圖樣」於「特定市場」(即指定商品或服務或相關聯者)的壟斷,在不妨害公平交易競爭下,維護合法註冊的商標權,在其特定市場的商業經營予以支持,始能促進工商企業正常發展。
    3. 申請第110054588號(以下稱討論商標一)之商標圖樣,屬大眾討論度較高的圖形,即剛開始於臉書、社群網站流傳、後經新聞報導之圖形,由於其圖樣為綠底白字的呈現,及一灰點於白線內,整體上可認為Taiwan的簡單設計,未跳脫TAIWAN的地名概念,若申請人主張是球賽界線的設計,又可能被認為與麟洋配的決勝點圖相仿,整體雖有將界線為T的概念設計,但決勝點圖已為國內大眾普遍認知,相關新聞報導亦附圖或錄影回播,其圖樣又經民眾流傳甚廣,已屬流行圖形,與麟洋配奧運奪金的認知有高度聯結,恐不具有識別性,惟設計的特殊與否,存有個人主觀判斷的不確定性,綜合評估要取得商標權,仍有極大的挑戰。
    4. 討論商標二的圖樣,相較討論商標一,增添了更多的文字與設計,可明顯看到申請人核准的企圖心,其圖樣以丹寧藍色為底,白色文字及一黑點置於白線內,AIWAN文字有字體的設計,分別加上「台灣硬」、「歹丸贏COURT1 IN」以提高識別性,這樣的操作像是“擦邊球”,以決勝點圖為基底,但底色採相近綠色又有點墨綠偏藍的丹寧色系,又設計AIWAN為特殊的寫法,將i的點置於白線,加強設計感,最後再有「台灣硬」、「歹丸贏」的文字添註,似要占討論商標一的便宜,又可以說TAIWAN是通用詞,整體設計仍有差異,雖很相像卻又可挑出不同之處,在判斷的基礎與討論商標一雷同,筆者淺見,其設計仍未跳脫TAIWAN的地名概念,即使有「台灣硬」、「歹丸贏」文字,更顯見敘述TAIWAN之意,而「台灣硬」一詞易有廣告用語或流行用語之意,如核駁號T0309631「台灣硬起來」,另「歹丸贏」一詞可解讀為台灣贏,因「台灣」之閩南語發音相似與「逮丸」、「歹丸」,參考核駁號T0412153「逮丸」案,       亦為流行用語而核駁申請,是故討論商標二的申請,整體的識別性偏弱,綜合評估商標權之取得,亦是極大挑戰。
  • 沒有商標權,但可擁有著作權嗎?
    1. 以圖形申請商標時,可能因欠缺識別性而拒絕註冊,乃我國的商標權須經審查核准註冊後始能取得,其中以具有識別性為滿足商標註冊的首要條件,若以手繪的街道圖為商標圖樣申請,審查方可能認為圖樣為告知消費者自身營業所在位址,屬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說明,不足以使消費者認識該標誌而為區辨來源,申請案恐遭核駁處分。
    2. 承上段,手繪的街道圖可能無法取得商標權,但圖形係由人的創意設想,以手繪創作而成的圖形著作,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含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無須審查即獲有著作權的保護,因此,若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有重製或侵害著作權之行為,著作權人可訴追民、刑事責任,使用他人著作時須特別謹慎。
  • 後續發展:因「決勝點梗圖」討論聲量趨大,各方討論熱烈,廠商為避免商標糾紛,遂自行調整或另外設計自有的「決勝點圖」,例如土地銀行「麟洋羽球認同卡」的信用卡、收納王妃的軟式珪藻土吸水地墊及杯墊、卷卷製造所的胸章,在提升自身產品行銷的策略中,有效閃躲商標侵權的可能爭訟,為企業競爭減少資源耗費,實為明智之舉;現有的「決勝點圖」商品,大多與討論商標一相似,例如家樂福獨家推出的限量御鼎興玉露柴燒油膏「強烈青色Taiwan包裝」,須留意有無他人註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可在商標審查階段提出第三人意見書,闡述不得註冊之事由,藉以增加審查角度,阻撓商標核准,但最佳做法建議是取得該圖形著作權人的著作權授權,且觀察討論商標一的審查結果以評估商標申請的必要性。
資料來源:
  1. https://www.niusnews.com/=P3uq10811
  2.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8-04/615386
  3. 經濟部智慧財產2021/8/9貼文:【商標趕流行】Taiwan「In」啦https://m.facebook.com/TIPO.gov.tw/posts/6014551068587393?_rdr
  4. 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4435-taiwan-badminton-hawk-eye-in-2020-tokyo-olympics
  5. 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2108/202108042051737.html
  6.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805/F32LMOVVTZEIBDSMHK4KNV5QAE/
  7. 核駁號T0309631、T0412153審定書。
  8. https://oi.landbank.com.tw/product/42
  9. https://www.momoshop.com.tw/goods/GoodsDetail.jsp?i_code=9177491https://www.hdlife.com.tw/ItemInfo/30069?gclid=CjwKCAjw7fuJBhBdEiwA2lLMYXU6_hCt3MwkvCqlICZJClZaigMJUWC5LJP547JtXw-whj4KB2VA_hoCDPsQAvD_BwE
  10. https://www.pinkoi.com/product/YLA3fXTp?_currency=TWD
  11.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806/20495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