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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評析】全世界都瘋狂的元宇宙「Metaverse」,將帶來什麼樣的影響以及商標權如何布局呢 ?

2021-11-29 商標組

(Source: rawpixel.com)
  • 前言:
    想像一下,如果有一天當你我睜開眼睛,分辨不清楚眼前這世界,是虛擬構成還是現實世界,那是多麼瘋狂的一件事,但這一切可能在不久的將來真實上演。「Metaverse」,等同於「元宇宙」一詞,最近不論在科技業或是運動用品業,甚至零售業、娛樂業等百工百業都是最炙手可熱的話題。自從全球最大社群平台Facebook改名「Meta」,執行長親自說明「Meta」來自於希臘語,有超越意思,並宣示臉書將成為啟動創造虛擬實境未來願景的領導者後,一時之間群眾們紛紛議論什麼是「元宇宙」? 什麼是「Metaverse」? 什麼又是虛擬實境世界 ?

        看似天馬行空的詞彙,其實妳我都可能早已接觸過有關商品或服務,最簡單的例子就如VR與AR的運用:VR原文Virtual Reality,譯為「虛擬實境」,AR原文Augmented Reality,譯為「擴增實境」,前者例如Sony PlayStation VR頭盔,穿戴後會讓消費者眼前處在一個完全虛擬的世界,相信有使用過相關裝置或遊戲的讀者,都會非常投入在眼前3D虛幻場景中,是個非常特別的沉浸式體驗;後者則是一種虛擬物件與真實世界相互疊加的應用程式,例如紅極一時的Pokemon Go精靈寶可夢遊戲,拿著手機大街小巷抓寶的盛況尤為經典。不過,前述例子僅為「元宇宙」的最初步運用階段,各大企業還在努力朝融入生活的方向前進,例如聊天、購物、散步、看電影、參加藝文活動、甚至玩遊戲等等,任何在現實生活中做的事情,都希望能在虛擬世界中發生,就如「駭客任務」或「一級玩家」電影那般,虛擬與現實間的緊密結合。然而,要實現到如此程度還有賴科技持續的進步成熟,如科幻小說情節般完整的元宇宙,目前只是初步輪廓,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克服

    雖然,技術的問題仍需要時間演進及解決,但光是2020年就已有將近500億美元的市值,若時間快轉到2028年,預估將產生高達近9000億美元的經濟價值,就因具備如此驚人成長性的市場經濟效益與未來前景,各大企業早已著手動身關於智慧財產權的相關規劃,以使得自身企業有關元宇宙的相關商品/服務,能輕易透過品牌推廣被消費者所接觸進而搶得市場先機,亦能保護得來不易的成果。
  • 稍微簡單介紹有關「元宇宙」的大概輪廓後,接下來則以目前市場上案例,試著帶讀者了解各大企業間提前布局之趨勢:
    (一)、 Facebook:
    首先,旗下擁有全球最大社群平台Facebook、最多人使用的社交軟體Instagram及WhatsApp等品牌的原臉書母集團為例,就於日前將母集團改名為「Meta」,直接利用元宇宙的英文「Metaverse」前四個字母為關鍵字當作公司新名稱,且經由創辦人Mark Zuckerberg祖克柏親自揭示集團的未來發展方向,此舉帶動全球對於元宇宙、「Meta」等詞彙的瘋狂熱潮,不難想見臉書的影響力。不過,「Meta」一詞在美國已由一些廠商註冊商標,其中一家銷售筆電及桌電業務的公司,向臉書喊價千萬美元出售商標權,甚至開玩笑地利用祖柏克名氣幫忙打廣告。雖然依照美國商標法實務規範,臉書如果能提出其他國家已有先註冊或提交申請,有機會將「Meta」商標權拿回,但依然存有不小風險,像是另一家廠商即將向臉書提出侵害商標權訴訟。因此,臉書雖先行將其名稱改為容易搜索到的關鍵字,但商標權尚未掌握在手,可持續觀察臉書與其他公司間之協商結果。
    (二)、 NIKE:
    接著,全球最大運動用品商NIKE集團,也早已經嗅到商機並進一步行動。第一,該集團已搶先將旗下品牌系列,如「NIKE」、「Just Do It」、「勾勾圖」、「「Air Jordan」、「飛人標誌」等代表性文字圖案進行商標申請,指定使用在虛擬世界相關商品服務,並將招募更多擁有建構虛擬世界能力的相關工程師。接者,再與Roblox遊戲製造商合作,該製造商是線上遊戲創作平台,玩家可在裡面設計遊戲、物品等,或是參與其他創作者遊戲。NIKE集團與其打造名為「NIKELAND」的虛擬世界,供消費者可以在裡面玩些小遊戲,並預計推出虛擬球鞋及球衣等相關周邊。因此,NIKE集團早已對旗下辨識度極高之品牌系列先行申請註冊商標在虛擬世界,而非沿用原本註冊在實體世界的商標權,集團高層已非常清楚明白未來之發展方向。
    (三)、 騰訊:
    至於中國科技巨頭中,網路發展業務高佔比的騰訊集團,也早已在中國申請多達上百個有關元宇宙之商標,諸如「王者元宇宙」、「天美元宇宙」等等。而前述提到的Roblox遊戲製造商,騰訊集團更直接買入股權成為中國代理商,能夠直接參與開發虛擬世界的建構,並結合旗下諸如 Epic Games、動視暴雪(Activision Blizzard)等遊戲品牌,致力建造線上通訊、影音視訊及與遊戲融合之虛擬互聯網路世界。騰訊不僅搶先註冊商標,更結合並動員整個集團資源,要在元宇宙佔有一席之地。
    (四)、 家樂福:
    再來,遍布全球的法國大型零售商,也是國內消費者熟知的日常消費實體通路商家樂福,也與元宇宙相關 ? 其實,家樂福集團早已規劃與擁有多個社群平台,也就是前段提到改名為「Meta」的臉書母公司,展開跨集團大型合作。此次合作將包含家樂福營業上許多面向,從內部員工溝通到客戶體驗以及數位廣告和DM型錄的數位化等等,將加快實體店鋪轉型朝向電商發展,利用虛擬線上推廣社群商務、零售媒體活動,以擴及更多消費者。此次家樂福與完全不同顧客群之科技業,採異業結盟方式,也可看出家樂福將加速邁向科技結合數位零售公司定位去發展的方向明確,不再固守傳統實體零售範疇。
    (五)、 輝達:
    最後,要真正實現元宇宙的虛擬大世界,少不了科技公司的助力。其中,繪圖晶片製造巨擘輝達Nvidia,該公司清楚明白自身將對元宇宙及其周邊應用商品服務有關鍵性影響力,早已先行打造出類似秘書助理的Omniverse Avatar線上平台,並能輕易為各行各業打造符合需求的AI助理,這些虛擬世界助理將化身代替真人,能夠協助並與客戶互動,內容千羅萬象如餐廳訂位、銀行金融服務等。因此,實際上Omniverse就是一個用於代替實體工作流程的虛擬世界協助平台。當然,還有很多關於科技技術如人工智慧,挖礦造成虛擬貨幣熱潮甚至疫情影響的遠距視訊等,甚至電動車等先進科技,都少不了全球繪圖處理器龍頭輝達的幫助,該集團勢必將還會有更多有關元宇宙之相關科技展現,拭目以待。
  •  在看完前述各行各業案例後,相關企業如何在符合我國商標法規範前提下,替自身權益做完整規劃與布局呢 ?

    目前我國商標申請註冊,能不能通過主管機關審查,以識別性及是否因近似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為優先步驟進行判斷,而從「元宇宙」、「Metaverse」等熱門詞彙及智財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可以發現以下幾點:
    (一)、 目前國內智財局商標檢索平台,已發現有關「元宇宙」、「Metaverse」之商標申請案,然而,需要注意到的是,目前「元宇宙」、「Metaverse」等字詞,在社會大眾間早已廣為流傳,基本上有機會被審查機關認定為流行用語之概念。再加上,眾多不同產業通通想要搭上這股熱潮,追求廣大商機,紛紛也開始打著這樣的口號吸引消費者目光,有鑑於上述情形,如只以單純「元宇宙」、「Metaverse」等文字申請商標,可能使民眾誤認其單純為標語,或只是商品服務之內容說明,不具指示辨別來源功能,依照目前我國商標法及識別性審查基準之規定,要能成功註冊恐怕具有一定難度,不易通過智財局審查。
    (二)、 再者,也因已有許多類似申請案之存在,代表申請日期越晚之後申請人,更容易與前案因近似問題造成消費者混淆,使得核准註冊機率再有降低可能。又,關於「元宇宙」、「Metaverse」等詞彙,經由新聞媒體、網路新聞之介紹傳播下,大致上可知就是幾個關鍵字詞,業者們可能都會利用這點搶先去申請,運用關鍵字力量觸及更多消費者,所以後申請人礙於申請日期先後順序因素,申請註冊難度勢必大幅提高,將更無機會取得商標核准機會。
    (三)、 因此,建議有心朝虛擬世界發展的各行業商家,已可加快腳步著手進行,尤以商標權先行佈局為重,因商標最重要的功能是讓消費者透過該圖樣認識品牌,並加以辨別商品服務的提供來源。然而,商標申請可不是簡單設計商標,隨意指定商品服務即可,申請人應以公司發展為第一考量,例如前述提到的NIKE、家樂福等企業,就分別以實體世界的商品服務,如球鞋、球衣、零售販賣等作為指定申請在於軟硬體的相關商品或服務,以預先規劃在將來或現下進行式的初期元宇宙之中使用,也展現出虛擬與現實結合之虛擬世界的實際運行態樣。基於前述種種因素,如何讓商標避開識別性及混淆近似問題,諸如文字變化、圖案添加等避險設計,甚至商標查詢及指定商品服務等等判斷要素,以上前置作業尤為重要,建議應先行與智財專家進一步洽詢討論,經過嚴謹之規劃,較能符合消費者對企業之認知與期待。

  • 總而言之,從本文前段所舉跨國知名企業之不同產業發展趨勢,及國內業者申請註冊商標動作,可見許多國內外廠商已觀察到未來前景並掌握契機,先行在商標甚至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布局,由於目前的元宇宙相關議題還在延燒中,各行各業如欲投入虛擬大未來相關概念,勢必得掌握時效性、並以妥善且有效率的規劃為目標,以免與世界脫鉤。而該如何執行品牌布局策略呢 ?以申請商標來說,申請前應先行尋求智財專家諮詢與協助,確認企業商業發展面向,擬定品牌商標圖樣後加速進行申請,在指定註冊商品服務更是需要切中公司的營運目標,除避免因前案申請日在先被駁回外,又能避免申請上因識別性或混淆近似問題徒增之企業成本與時間延宕,才能符合公司企業之真正需求。最後提醒讀者的是,由於現今科技發展飛快,元宇宙未來發展性已能看到初步雛形,許多商業機會一眨眼稍縱即逝,要做個聰明企業管理者或是個人商家,先行規劃把握先機,以免來不及保護虛擬世界中的智財權利,進而導致企業風險產生及商業損失。掌握未來趨勢,降低風險,超前部屬,不僅只適用於疫情領域,對於敏銳度十足的各位更是重要無比。
資料來源:
1、https://technews.tw/2021/11/04/metaverse-will-be-fail-wihtout-vr-ar/
2、https://ccc.technews.tw/2021/11/04/facebook-learns-theres-another-company-named-meta-already-will-they-buy-the-trademark-back-with-20-million-dollars/
3、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65972/nike-metaverse
4、https://finance.technews.tw/2021/09/10/china-official-media-warns-of-metaverse-concept-stocks/
5、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11-15/666841
6、https://ctee.com.tw/news/tech/545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