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opgi

【商標解析】智慧財產局篩選近年商標經典案例 V

2022-07-25 商標組


1. 戲謔或玩笑與一國之語言、文化、社會背景、生活經驗、歷史等因素有密切關係,本國人對於外國人常見之笑話,就算能了解其字面上的意思,也未必能領略其中的幽默意涵,且戲謔或玩笑中所含的幽默成分,有時必須由聽者經過一定之推論、思考的過程,才能領會其中笑點何在,而商標圖樣是否會使相關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之虞,往往決定在相關消費者看到商標圖樣那一瞬間之立即反應(不需要經過太多推理及思考),是否有與其他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同一或有關聯之印象。美國在MOB 案判決指出必須具備「清楚傳達與原作沒有任何關係」且為「消費者立可察覺為戲謔仿作」之判斷標準。
2. 我國在商標法之規範下,主張戲謔仿作合理使用之人,可以提出的抗辯有二:一為使用的方式,僅係戲謔詼諧之言論表達,並非將他人之商標作為表彰自己商品或服務來源之標識,非「商標之使用」行為,無成立侵害商標權可言;如該項抗辯無法成立,使用人仍可主張其使用商標的行為,不致造成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故不侵害商標權。但使用他人的商標,如已破壞商標最重要之辨識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自構成侵害商標權之行為,無法藉口商標戲謔仿作而免責。
 
系爭商標  
註冊第01552668、01592692號
第4、8、9、12、14、16、18、19、20、21、24、25、26、27、28、34類:太陽眼鏡…、珠寶…、印刷品…、手提包…、鏡子…、衣服…等商品。
註冊第01155372號
第9類:眼鏡,太陽眼鏡及眼鏡盒。
第14類:珠寶,戒指…。
第18類:皮革及人造皮;旅行袋…。
第25類:衣服及內衣,毛衣,襯衫…。
註冊第00831283號
第18類:皮製或皮板製之箱子…。
註冊第00843926號
第18類:皮製或皮板製之箱子…。
註冊第01182808號
第9類:眼鏡,太陽眼鏡及眼鏡盒。
第14類:珠寶包括:戒子…。
第18類:皮革及人造皮;旅行袋…。
第25類:衣服及內衣包括毛衣,襯衫…。
 

 
【巨群重點提醒】雖然將他人商標進行戲謔仿作,可能只是希望能達到幽默或吸引消費者注意之效果,但使用之方式究竟是屬於言論的表達,或如此的使用是否不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或破壞他人商標辨識商品/服務來源之功能,在涉及商標權侵害爭議之個案中,仍須透過司法機關在個案判決中予以確認,因此在對他人商標進行戲謔仿作時,須特別留意可能落入侵權之風險。